所謂的條紋,   其實有很多型式

但是硬要分

我們可以把它分為最基本的兩種

粗的跟細的

粗的我們把它叫做chalk stripe

細的我們把它叫做pinstripe

2014-04-15 07.23.51  

上面這是我自己拍的,  所以拍的不好請見諒

我把兩個條紋拿來做對比

上面就是細條紋

下面就是粉筆條紋(粗條紋)

如果你仔細看

細條紋會是這個樣子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是由點狀的紗線構成的

 

 

粉筆條紋細看會是這個樣子

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/

是一條一條的斜線構成的

 

當我們把它做成一件西裝

粉筆條紋會是這個樣子

DM101-chalk stripe suit  

 

細條紋會是這個樣子

Dress-pinstripe  

 

 

我們應該可以看上面的圖片感覺到

細條紋會比較商務

事實上很多人認為他太商務了

 

會有人認為

如果你要穿細條紋

那你就要穿整套

    

而這個論點不能說錯

因為真的有一個普遍的通則

比如  

細條紋太常搭配精紡布料

這兩個合在一起都是商務西裝的一個標準模型

而粉筆條紋(粗條紋)因為常搭配法蘭絨

甚至有人說粉筆條紋一定布料要有絨毛感才能叫粉筆條紋 

粉筆條紋常會有條紋的邊緣並不是非常的清楚 

線條邊緣有點融入背景當中的感覺

 

 

 

當然,  我們知道,   粉筆條文可以搭配精紡布料    

細條紋也可以搭配法蘭絨布料

但是粉筆條文搭配精紡布料會更loud

如下圖 的 gianni fontana

Floral-print-tie-with-navy-chalk-stripe-suit-mother-of-pearl-buttons  

甚至會很像很多模仿黑幫西服的店家會出的東西

68818  

而粉筆條紋除了黑幫這個印象以外

他也給人銀行家的印象,  尤其在英國

 

 

接下來講到搭配

會有人問到,  條紋西裝適合單穿嗎????

有人認為,不管是粉筆條紋或是細條紋,  都盡量不要單穿西外

而我會認為

條紋西裝到底可不可以單穿????

我認為,  只要條文夠大膽鮮豔

那就越適合單穿

而搭配的布料越休閒,  比如法蘭絨

也比較適合單穿

所以我會認為,     細條紋又搭配精紡布料單穿會很像孤兒

粉筆條紋搭配法蘭絨或粗毛尼通常單穿得效果比較好一點點

起碼面料上本來就是常單穿的面料

 

 

 

舉一個最極端的例子

什麼條紋最適合單穿????

regatta stripe

pitti-uomo-84-street-style-report-part-2-02-630x418  

圖中的右邊那位就是穿regatta stripe

這種條紋就非常適合

因為他夠大膽,  夠鮮艷

 

不過在你披上條紋西外單穿之前,    我要先提醒各位

這篇文章可能是我花最久的時間找圖的一篇文

我花了快一個小時去找pitti uomo那些街拍大師的圖

為何要找pitti uomo????

因為他們是搭配強者

我想知道他們是不是想的跟我一樣

結果這一個小時的搜尋結果

我找不到單穿條紋西外的例子

唯一找到的是這個

而我不知道他是誰

street-gents-double-cam-dapper-lou-blog1  

還有這個沒露臉的

tumblr_lf19x0PKOM1qfts65  

 

我想這能給我們一點啟示

那就是,    條紋西外不會是單穿的第一選擇

起碼對這些強者來說不是

 

所以我個人的建議是

如果你買西外是為了要單穿的

條紋西外我會建議放在你的購買清單後頭

除非你真的很有把握能夠穿的好

 

 

而單穿褲子則相對條文就比較沒有那麼侷限

因為不管是晨禮服,  或是stroller

都常搭配條紋褲

morning-coat3_4  

甚至可以用在運動場合

 

 

large_tom_watson_british_open  

 

不過如果是在pitti uomo, 單穿條紋褲一樣難找

這會讓我傾向

條紋原則上

除非是真的夠大膽,       如下圖

gqpitti75  

 

否則,   以目前pitti uomo那些大師的搭配來說

單穿細條紋或粉筆條紋,   不管是西外或褲子

都是現在比較少見的選擇

個人建議以成套為佳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ay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